新媒体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新媒体创新创业基地(后称“基地”)是在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人才招聘处的总体指导下,由传媒学院(新媒体学院)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推进和管理的老员工创业孵化基地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创新创业发展需求,申请入驻基地的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员工创业团队。
第二章 条 件
第三条 入驻基地的基本条件:
1.申请入驻的团队负责人原则上为传媒学院全日制在校员工,鼓励团队面向全校吸收成员,团队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,支持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。
2.获得各创业大赛奖励,成功申请为市级及以上创业项目,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者优先考虑。
3.积极投入经营活动,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培训和赛事活动,配合基地的常规服务和管理。
第三章 入驻程序
第四条 申请入驻基地的程序:
1.报备:团队负责人填写《新媒体创新创业基地入驻申请表》,提交《商业(创业)计划书》及其他所需材料。
2.审查:由传媒学院(新媒体学院)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召集创业导师对申请团队进行评审。
3.入驻:经审查批准,明确双方条例,团队与基地签订《新媒体创新创业基地入驻协议》即可入驻,入驻周期为一年。到期后,通过考核可签合同续约。
第四章 考核管理
第五条 进入新媒体创新创业基地的创客、团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应当自觉遵守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的各项管理规定,自觉配合基地各项工作,共同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。
第六条 考核机制 对入驻的创新创业团队员工或教师实行同等管理。考核周期为1年,考核对象为项目团队,考核任务是完成以下1种及其以上的成果:
(一)孵化成型,并进行工商企业登记注册;
(二)获得市级及其以上的专业、创新创业奖项;
(三)获得生源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;孵化成型,并进行工商企业登记注册;
(四)团队(项目)的新项目、新技术推广应用与传播,获得了一定的社会、文化、经济效益;
(五)以团队(项目)成员作为项目负责人,成功申请市级及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。
第五章 退出机制
第七条 退出机制 对入驻新媒体创新创业基地的创客、团队实行考评制度,对成绩突出的创客或团队实行表扬和奖励,对考评不达标的项目予以帮扶指导,对符合退出条件的创客、团队予以退出基地。
(一)自动申请退出
因自身原因,团队负责人需向基地提出退出申请,创服中心审核,终止协议,办理相关手续,方可退出。
(二)实践期满退出
团队在入驻时间内,已经比较成熟的,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,并及时处理好有关事宜。
(三)勒令退出
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基地可终止入驻协议,要求其退出基地:
1.长期停业或消极经营,场地使用率较低者;
2.拒不参加基地组织的创新创业培训和赛事活动者;
3.不按要求汇报发展材料,不配合发展监督检查者;
4.恶意破坏、转移基地公共物资,缺乏公物、卫生环境管理者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六条 本办法从2016年4月开始执行。
第七条 本办法由传媒学院(新媒体学院)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